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16号)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14: 44: 1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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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情况

近期,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产品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食糖、酒类、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等10类食品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4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莘塍街道菜市场李国华销售的四季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瑞安市至宝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瑞安市至宝水产品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乙酰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是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少量残留一般不会导致乙酰甲胺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四季豆中乙酰甲胺磷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四季豆中乙酰甲胺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柠檬黄:柠檬黄为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柠檬黄基本无毒,但是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花菜干、莴笋干中不得使用柠檬黄。花菜干、莴笋干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亮蓝:亮蓝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莴笋干中不得使用亮蓝。莴笋干中检出亮蓝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四、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各属地所(分局)相关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2:合格名单.xlsx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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