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74/2025-28251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安阳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5-04-09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各社区,各经合社,各站所: 《2025年度安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9日 2025年度安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应急执法〔2022〕28号)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继续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全市安全形势稳定贡献执法力量。 (二)工作目标。按计划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展现应急管理风采,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2025年11月15日前确保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达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掌上执法率100%、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和跨部门监管率不低于40%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通过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避免失管漏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应消站共有编制14人,在岗9人(陈威、郑淑建、吴海霞、黄其焜、柯瑞瑞、贺东勇、冯连毅、李添、林雅倩)。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90%”的规定,全中心实际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为6人。2025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8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248天)。因此,2025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750天(6人×248天=1488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740天) 1、危险品生产(试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使用企业备案、危化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化品登记材料审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40个工作日(3家安评复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可审查2个工作日(2家季节性零售点审查(按实际审批执行))。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35个工作日,按照市定任务数动员企业负责人、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督促员工培训,举办2期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培训班。 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3个(预计为一起3人以下生产安全事故)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事故演练(12个工作日)共15个工作日。 5、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60个(预计举报件为30件)。 6、参与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市应急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50个(每季组织集中执法一次,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7、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查整改工作日160个(重大隐患80家以上,每家约需2个工作日)内勤负责整理档案、资料、文件等50个。 8、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日38个。 9、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3个(3家企业隐患自报)。 10、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日60个。 11、开展森林防灭火、防台防汛抗旱等各类应急工作日60个。 12、加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工作日60个。 13、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和规范化创建指导工作日10个(2家企业创建)。 14、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工作日27个(全体人员参与3天)。 15、排查摸底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30家预计55个工作日)。 16、开展“小化工”企业评估工作(5家,预计1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413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假休、探亲假、婚(丧)假天数+参加党群活动天数+参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37个工作日(每月学习一天计60个,每年业务培训天数计20个,年度考核计20个,会议计37个)。 2、检查指导村居(社区)专职安全管理员工作天数53个工作日。 3、病、事假和法定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80个工作日。(法定年休65个,其他请假计15个)。 4、参加党群活动天数18个工作日(每半年一次党日活动)。 5、参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联系村居(社区)工作,社会维稳工作等)(125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37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十非执法工作日)=1488-(740+413)=335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检查平均耗时1天(含路途时间、含整改复查)测算,2025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165家,监督检查按照《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2025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及监督检查计划表》(以下简称《检查计划表》,详见附件)组织实施,《检查计划表》包括重点检查企业、一般检查企业和部分其他执法企业。 (一)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2025年,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直接监管重点企业共有1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2家,危险化学品7家(加油站3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一般无特殊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职安监人员每月至少应当对2家/次重点监管企业和4家/次非重点监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复查;根据国家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之规定,街道安监所确定对辖区内直接监管重点企业检查全年全覆盖,烟花爆竹季节零售点在期限内至少检查2次以上;对列为市级挂牌整治的企业,挂牌整治期间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监员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及数量。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025年,列入一般检查单位的企业165家(具体见附件),原则上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检查。 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规定,参与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四、行政许可 受市应急局委托,负责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的布点安全生产条件预审查。配合市应急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审查。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教育。具体如下:每季度刊出1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参与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2.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安全生产警示周、安全文化周、安全演练周、安全生产执法周等,具体有: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督促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 (二)培训工作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按照市应急局下达的培训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区,每月组织动员行动。 2.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份、6月份开展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督促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台账。 六、综合监管事项工作措施 (一)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各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三)负责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的安排筹备工作。 (四)协调配合街道督查办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七、办事处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季度排查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工持证上岗、用电安全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四无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和规范化创建。 (五)优化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 (六)开展丙类工业企业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工作。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实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进行统一考核),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奖勤罚懒。 (二)建立应急管理现场监督监察台账,依法完善监管执法各个环节,确保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推广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及时通报信息,上报信息。
附件:1.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安排表 2.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重要工作计划表 3.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2025年安全生产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及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安阳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2 安阳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3 安阳街道应消管理站2025年安全生产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及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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