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瓯越领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省特级教师。 (二)温州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省正高职称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三)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省教坛新秀、温州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 (四)温州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温州市新锐教师。 (五)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六)瑞安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 (七)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瑞安市新锐教师。 (八)以下对象不列入考核,不享受考核奖 1.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任党组织书记除外);未担任班主任、德育研训员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未承担本专业一线教学(研训)工作任务的领军教师;承担本专业学科教学任务少于学科专任教师1/3的校级领导;承担本学科研训工作任务少于学科研训员1/3的研训单位领导。 2.评定后已满6个学年的温州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和评定已满5个学年的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及今年刚评上的领军教师。 3.连续2个学年没有参加领军教师考核的(经组织安排挂职 或因生育、健康等原因请假的除外)。 4.连续3个学年未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特级教师和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 5.评上定向或特设岗位,服务期满但未达到继续服务规定期限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九)距离退休不足2年的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已满6年)、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考核已满6年)、瑞安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已满5年),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依据和标准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2024学年版)的通知(温教师〔2025〕3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的通知》(瑞教人〔2025〕72号)。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本人申报。领军教师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报送考核材料。 2.直属学校(单位)、学区审核。各学校(单位)组织考核对象在学校(单位)作年度公开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直属学校(单位)、学区结合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分层分类排序后上报瑞安市教育局。 3.教育局审核。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分层分类评价,提出评议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4.公示发文。 四、考核时间安排 1.6月底:学校组织省特级、温州市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未满6年)和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未满6年)在学校(单位)作年度口头公开述职,其他领军教师作书面公开述职(将述职报告粘贴在校内公开栏),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没有进行公开述职的对象,考核为不合格)。 2.7月5日-7月20前:省特级教师、温州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在平台上填写考核表,分模块上传证明材料,完成自评。考核对象账号为手机号码,首次登录密码为手机号码后6位。考核平台为温州名师网http://www.0577ms.net/。 温州市第二、第三层次和瑞安市第一、第二、第三层次领军教师在线下考核。考核对象填写《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评价表》,并对照考核标准和材料清单顺序,整理个人佐证材料,以“领军层次+考核称号+姓名+工作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张某某+瑞安市第一层次名教师+瑞安XXXX中学.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于7月20日前发送学校汇总。 3.7月26日—7月31日。直属学校、学区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价,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70%。 第一类:温州市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未满6年)和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未满6年)予以初评; 第二类:考核已满6年的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和考核已满6年的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及考核未满5年的瑞安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结果分数及考核等级报瑞安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第三类:温州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已满5年)、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考核结果由直属学校(学区)发文,文件报瑞安市教育局备案。 4.8月1日-8月20日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瓯越领军教师进行材料复核和分层分类评价,提出评议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 1.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未满六年)、瑞安市第一层次(考核未满六年)瓯越领军教师考核评价表(附件1),一式一份;《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三类对象分开上报;《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未参加对象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上报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206办公室。同时,将温州市第二层次(考核未满六年)、瑞安市第一层次(考核未满六年)瓯越领军教师考核佐证材料PDF,及各类对象汇总表电子稿发送邮箱393759001@qq.com,以便汇总。 省特级和温州第一层次领军教师直接在温州名师网上报,无需上报纸质材料;联系人:林甲鹏,联系电话:65810733,669999(教育网)。 六、考核要求 学校(单位)是领军教师考核工作的主体,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学校(单位)每一位领军教师进行认真考核。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对领军教师考核工作严格把关,避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考核工作不力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评价表 2.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对象汇总表 3.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未参加对象汇总表 4.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评价标准 5.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