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7/2025-28472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第一批2024年度瑞安市外贸稳增长政策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 | ||||||||||
各相关协(商)会、企业: 为促进我市外贸平稳增长,根据《2024年瑞安市外贸稳增长十条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第一批2024年度瑞安市外贸稳增长政策奖励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按照先纸质申报再线上申报的流程进行。线下申报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31日,逾期不受理,纸质资料交到安阳大厦1407办公室。 线上申报时间待市财政局明确后另行通知,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选择地区瑞安市--开放型经济,对照相应项目进行申报。线上申报按照网站上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对应的顺序扫码成pdf格式上传。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 符合《2024年瑞安市外贸稳增长十条政策》文件规定的政策适用对象。 2. 房地产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外贸稳增长政策条款。 3. 申请项目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 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4. 同一申报单位以同一名义(项目)在本市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本市级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同一申报单位获同序列称号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同一申报单位获不同序列多项称号奖励的,2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2年后新获称号奖项等同于(同一成果除外)或高于现层次的再给予奖励。 5. 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日期至成立后第四年12月31日连续经营超三个年度)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6.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2025版)的通知》(瑞政发〔2025〕32号)、《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要求,申请人因资料不符合规定被主管部门退回要求补充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补充,若经主管部门催报仍未补充的,视同放弃。 四、其他 有关商务政策解读问题,请拨打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咨询电话。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 瑞安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5日 项目申报材料 培育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材料 1、出口许可证 2、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3、瑞安市二手车出口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汇总表 中欧班列运费奖励申报材料 1、铁路运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组货所属关系汇总明细表; 4、中欧班列协议、委托书; 5、运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6、承诺书 中欧班列铁路短驳奖励申报材料 1、温州组货平台提供的铁路运单; 2、中欧班列出口货物报关单; 3、区分组货所属关系的装车汇总清单; 4、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5、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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