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拟对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凤岙LPG储配站技术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7- 28 09: 11: 28 浏览次数: 来源: 审批窗口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凤岙LPG储配站技术提升项目

浙江省瑞安市汀田街道凤岙村,金凤路以西,凤岙路以北

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凤岙储配站

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凤岙储配站(原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凤岙储配站)于2005年3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石油液化气储存、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场站坐落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凤岙村,占地6633.20m2,早期配置4个100m3液化石油气卧罐与1个20m3残液罐,总储量达420m3。早期项目因历史原因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全面停产。 面对行业发展新要求,2024年8月,温州市多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城镇燃气厂站改迁建及技改工作,2025年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年内完成场站技改任务。凤岙储配站迅速响应,计划启动《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凤岙LPG储配站技术提升项目》(本项目),预计2025年底建成投运,持续提升场站现代化运营水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辅助区,现状生产区原有建筑均已拆除、平整。本项目拟在生产区新建建筑面积426.00m2(包括灌装间、压缩机间、卸液台、烃泵棚等),另新建地下罐池320m3(含6只50m3地下卧式储罐、1只20m3地下卧式残储罐;辅助区在现有建筑基础上拆除26.45m2,保留建筑面积974.23m2;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同步进行,建成后液化石油气总储量达320m3。

2025年7月24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07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传真:  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凤岙储配站全本723.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