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7/2025-285458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出口名牌培育,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稳量提质,我局将继续开展“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培育一批2025年度“浙江出口名牌”; (二)复核2022年度培育的“浙江出口名牌”。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三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二)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三)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农副产品企业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有一定的自主品牌出口量; (四)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环保、侵害劳动者权益、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在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严重失信名单信息; (六)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已在主要出口国市场注册,商标所有人应与申报企业一致。 三、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积极申报,于8月18日(下周一)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至瑞安市商务局。 联系人:白金玲、余枫豪 电话:65863570、65812357 材料邮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大厦14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出口名牌”企业培育标准 2.“浙江出口名牌”申报材料目录 3.“浙江出口名牌”申报表 4.自主品牌出口情况查询申请表 5.专项信用报告获取方法 瑞安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