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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4012/2025-28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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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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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瑞安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双十促双万”(2025—2027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9- 30 18: 32: 07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人力社保信息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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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聚温州”战略部署,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瑞就业创业,同时考虑到对2022年“510+行动计划”的延续和提升,我局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瑞安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双十促双万”(2025—2027年)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方案〉的通知》(温人社发〔2025〕50号)

2.《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才聚智造·筑梦云江”行动加快构建人才集聚发展新高地的12条意见》(瑞委人〔2025〕1号)

三、制定目的

巩固扩大“510+行动计划”引才成果,以更高站位和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瑞创业创新。

四、制定主体

本次制定工作先由市人力社保局拟定初稿,再通过征求意见、部门讨论会、专题会议后修改,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主要内容

该政策文本主要涵盖住房租售补贴、生活和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公积金补贴、交通补贴、住宿补贴、实习生活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引才奖励等十方面激励政策。

六、注意事项

本政策所指企业为申报时在瑞安市域范围内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

七、一问一答

政策文本与《关于开展瑞安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瑞人社〔2022〕23号)有什么变化?

此政策对住房租售补贴、交通补贴、实习生活补贴、生活和就业补贴、住宿补贴作了适当修改和调整。

八、关键词诠释

1.“EF类人才”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以“人才码”形式展示。

2.“新引进”要求为2025年7月1日以后全职来瑞工作或创办企业,具体时间以在瑞初次社保(仅限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缴纳时间为准;创办企业以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3.“全职”要求市外无工作,劳动人事关系在我市。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办公地点在我市。(3)国内人才统一要求以在瑞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且目前为在保状态;外籍人才需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且以在瑞用人单位为工作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除瑞安单位外,不再有其他全职任职单位。

4.“企业”包括在瑞国有企业、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科研院所”主要指在瑞各级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科技事业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以市委人才办和市科技局认定的清单为准。

5.“大专生、本科生、硕士、博士”: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明确为全日制的,要求全脱产就读、就读期间一般无正式劳动关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5年9月5日发布实施,2025年7月1日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期间涉及的政策兑现事项参照本政策执行。

十、解读机关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6588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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