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政策解读 |
近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瑞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近年来瑞安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部分区域用地性质发生明显变化,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布局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同时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原《瑞安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6年)已不适应瑞安当前噪声环境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以及保障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故对瑞安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和修编。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瑞安市土地利用现状等,在2016年《瑞安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对瑞安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和修编。 三、制定目的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噪声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为规划决策、环境管理、执法立案和保障居民权益提供法定依据,通过科学界定城市不同区域的噪声限值标准,实现噪声管理的精准化。 四、制定主体 《方案》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牵头制定,拟定初稿后,经征求公众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评审会、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后,修改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主要内容 《方案》结构内容主要分为适用范围、区划范围、区划类型及执行标准、区划结果、附图五部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分范围覆盖了瑞安市中心城区和各乡镇镇区。以《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瑞安市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确定划分范围内各地块声环境功能区等级。本划分方案共划定声环境功能区4大类,净面积约203.89平方千米(包含内陆水域和道路,不含飞云江、海域以及部分未规划滩涂面积),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13个,总面积约22.36平方千米;2类声环境功能区18个,总面积约122.66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43个,总面积约55.63平方千米;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交通干线共219条。 六、新旧方案主要变化 (一)划分范围扩大。原方案划分范围仅涉及5个街道,即安阳、玉海街道整体及锦湖、东山、上望街道部分区域,总区划面积31.65平方公里,现方案区划范围以《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和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镇区范围为准,涉及23个镇街,总区划面积203.89平方公里。 (二)部分区域用地功能改变,声功能区划分结果相应改变。2016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域用地功能发生较大变化,如东山西单元、虹北单元、瑞祥单元等区域。本次声功能区划分方案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相关规划,对功能区类别重新进行调整,使划分结果与现状和规划相匹配。 七、注意事项 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商业经营场所等在选址时建议参照《方案》选址,确保投入生产、经营后能够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广场舞、建筑施工、促销宣传、餐饮夜市等各类活动,也应当考虑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干扰。 八、一问一答 问:这份《方案》有什么作用? 答:这份《方案》根据相关法律和标准,把各区域划分成不同“声音管理区”,明确哪些区域需要保持安静,哪些区域允许一定程度的噪声,为规划决策、环境管理、执法立案和为保障居民权益提供法定依据,保障大家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问:怎么看某一区域属于哪类声环境功能区? 答:可以对照附图“瑞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查看具体属于哪类声环境功能区,也可以对照第四部分区划结果区域范围边界查看属于哪类声环境功能区。 九、关键词诠释 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昼间:“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 夜间:“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十、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6年印发的《瑞安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同时废止。 十一、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解读人:陈依婷,解读科室:大气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5850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