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1002543025M/2025-101044446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瑞政告〔2025〕8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 统一编号:
  • CRAD00-2025-0009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17:39:57 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瑞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36号)等文件要求,瑞安市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0955.62公顷,涉及18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1

二、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25°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瑞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统计表

2.瑞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

瑞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hm2

乡镇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面积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塘下镇

10875

635.88

5.85%

陶山镇

10254

1124.2

10.96%

桐浦镇

4849

803.5

16.57%

湖岭镇

16833

8413.35

49.98%

林川镇

6911

1720.03

24.89%

芳庄乡

4390

916.5

20.88%

马屿镇

15365

3241.65

21.10%

曹村镇

3652

991.97

27.16%

高楼镇

24993

11954.12

47.83%

平阳坑镇

2486

399.05

16.05%

安阳街道

1166

39.11

3.35%

玉海街道

368

3.89

1.06%

锦湖街道

1891

107.23

5.67%

潘岱街道

2845

297.95

10.47%

北麂乡

493

116.77

23.69%

云周街道

2376

21.32

0.90%

飞云街道

2451

34.28

1.40%

仙降街道

3405

134.8

3.96%

合  计

134012

30955.62

23.10%

 


附件2

瑞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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