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瑞安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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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规定,我市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专项清理共确定废止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瑞安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专项清理结果 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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