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1MB195923XQ/2026-1010644950 |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2026年瑞安市移动基站和核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的询价公告 | |||||||||||||||||||||||||||||||||||||||||||||||||||||||||||||||||||||||||||||||||||||||||||||||||||||||||||||||||||||||||||||||||||||||||||||||||||||||||||||||||||||||||
为进一步加强对瑞安市辐射生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辐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温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温环发【2026】第12号)要求,现就2026年瑞安市辐射环境监测事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6年瑞安市移动基站和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测 二、项目预算:5万元以内 三、采购人名称:瑞安市环境监测站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监测对象:瑞安市11家核技术利用企业(共25台)、4个移动基站。(具体企业名称见附件) 2、监测内容:依据相关环保标准及规范,对监测对象的辐射环境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具体监测指标及频次需符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温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温环发【2026】第9号)相关要求。 3、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需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监测任务,并提交详细的监测报告和工作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具备移动基站或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监测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部分项目可实施分包(分包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六、时间要求:项目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监测任务,并提交合格的监测报告和工作报告;具体时间节点将在合同签订时明确。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且监测报告、工作报告经评审合格后,以合同约定价格,根据中标供应商100%正式发票提供后,一次性支付。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监测方案、报价明细等。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正举行,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与开标活动。若不参与开标活动,则视为放弃对开标招标程序提出当场疑义的权利。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2.技术资信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移动基站或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监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询价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自拟); (5)项目组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6)项目理解(格式自拟); (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8)监测设备(格式自拟); (9)技术力量(格式自拟); (10)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11)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分为技术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技术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装订,各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询价响应文件副本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盖章的地方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11: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1:30 3、递交地点:瑞安市环境监测站三楼301室(锦湖街道花园路72号)。 4、询价响应文件可以邮寄递交,邮寄地址:瑞安市环境监测站(温州市瑞安市锦湖街道花园路72号),邮寄的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若邮寄过程中,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以最后签收的邮戳日期视为送达递交。 5、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577-65675986。 6、本项目将于2026年9月14日14:30在瑞安市环境监测站三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80分,报价部分2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2、评分标准(100分)
报价一览表
1.投标报价包括所需投入设备费、人工费、差旅费、运输、不可预见或应急任务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按实结算。 3.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注:1.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报价明细表”内“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 3.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瑞安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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