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经信局办公室(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66号;电话/传真:66619517;电子邮箱:rasjmj@163.com。)
一、概 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7年底,本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要求,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条例》宣传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重点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向各科室分发《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经信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按规定做好季度、年度信息报表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发布信息的内容比较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3条。其中涉及政策文件15条、政务动态74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28条、行政处罚4条、人事任免2条、财政预决算4条,专项经费4条。
2.主动公开信息形式多样。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开。此外,采用便民资料、报刊、电视、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比如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工业投资、智慧城市、节能降耗等工作,积极借助瑞安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企业成效显著的典型例子。
3.补充完善局有关政府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信息公开流程逐步趋于规范却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三是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下步计划增设政策解读、各地经信信息等目录、添加相关图片,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生动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18年1月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市经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涂秀明 审核人:王辉 填报人:陈年勇
联系电话: 65903081 填报日期: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