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科技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深化内容,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有力推动了《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兼职人员2名,办公室、科技信息中心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科室也明确了责任人,真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年度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推进措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前审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强化督促指导。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实现了组织保障有力、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的目标,推进机关办事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8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和人员培训。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科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