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瑞安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www.ruian.gov.cn)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瑞安市嘉宁路7号瑞安市司法局,联系电话:65813509;传真号码:65816726;电子邮箱:rassfj@126.com;邮政编码: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具体部署,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加强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务信息保密审核制度、政务(办事)公开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按要求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基础上,利用微博、瑞安号等进一步做好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全面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已经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在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推广、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促进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