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交通运输信息,进一步改进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加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召开会议指导、督促全局各相关单位、科(室)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督导落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事项及时按要求公开到位。
(三)严格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确保每条信息在发布前必须都经过保密审查。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信息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年:20 | 0 | 4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年:21 | 0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年:85 | 0 | 1796 | |
行政强制 | 19年: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4240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及时,存在更新缓慢的问题,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以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细化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涉及面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发生任何因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的泄密情况和其它不当重大影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