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16

   

瑞安市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来源于瑞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计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瑞安市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概述、主动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瑞安市信息公开网站(www.ruian.gov.cn)上公布。瑞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 65812909、电子邮箱 rawsj@126.com。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繁忙紧张的日常工作中统筹安排,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挂靠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选用具有一定新闻信息工作经验、保密意识强、懂互联网知识的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认真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重新制定《瑞安市卫生局文件拟稿单》,增加信息公开类别(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瑞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瑞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与《保密工作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机制等事项。要求各科室对信息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在源头上把好审核第一关,再经各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信息公开办,由专人负责保密审查,最后再由局长签字确认,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11个大类,内含82个小类。200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数130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4个大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通过扎实工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时效性强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三是对下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四是加大下属单位监督指导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瑞安市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9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35
其中:       1.网站公开       
435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