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瑞安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由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时并附相关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的公开我局应公开的信息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6065。
一、概述。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卫生改革与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和群众知情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公开长效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级职责。结合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重要工作范畴,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分解到科室,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合并网站,优化用户体验。卫生与计生两个部门自合并之后,协调工作持续有序开展,网站分流的问题造成部分群众无法查询到需要的政务信息或者花费双倍的时间才找对入口。为便利群众政务信息查询,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也为方便机关人员工作操作,今年将卫生与计生原有两个网站进行信息整合,合并为一,清晰了我局政务信息查询渠道,极大地节省了民众的查询时间,为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添上有力的一笔,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完善机制,健全规范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除规范本局信息公开外,还对下属医疗卫生等单位的信息内容、形式、程序等作了规范。
(四)加强监督,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评议。加强政务公开督查,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按照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组织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深入宣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全体工作人员思想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专职人员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开展保密教育宣传,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充分运用报刊、媒体、电视、网站和印刷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举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学习培训班,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微课大赛等活动。通过实施政务公开,把干部职工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进行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9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7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15条。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由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申请内容为瑞安市所有医疗机构一览表及2015校验结果,申请人柯姝,申请时间2016年1月22日,回复时间2016年2月14日,回复结果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部分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仍不够,有待细化;二是方式、方法丰富程度仍不足;三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仍不够。
对于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三是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以提高工作人员熟练程度。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卫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