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瑞安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由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时并附相关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的公开我局应公开的信息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6065。
一、概述。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行政和群众知情为切入点,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级职责。结合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重要工作范畴,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分解到科室,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优化渠道,提升用户体验。2017年上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市政府后台进行,卫计局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则直接做链接跳转。这样的操作模式较为繁琐,群众想查阅相关信息公开内容也较为不便。为便利群众政务信息查询,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也为方便机关人员工作操作,我局在2017年下半年按上级要求进行了省政务服务网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了卫计局网站与市府网站后台数据的实时同步,操作人员仅需要在局网站进行一次内容发布,信息公开专栏即可自动发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完善制度,健全规范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更新制订《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指南》、《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除规范本局信息公开外,还对下属医疗卫生等单位的信息内容、形式、程序等作了规范。
(四)加强监督,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评议。加强政务公开督查,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按照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组织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2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05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8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43条。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由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按要求做好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优生优育优教、预防保健、无偿献血、中医中药、医风医德等五块内容,重点领域共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 申请内容为“2016年瑞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个数、总医生数、总诊疗人次、单次门诊费用、医疗总收入、药品收入等数据。”回复结果为部分公开,答复结果为“2016年瑞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个数26个,总医生数801人,总诊疗人次360.3万人,其余数据内容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度与群众的知晓度不一致。
2、专业知识的培训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不断增强,具体经办人员需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解读不够系统全面,特别在依申请提供公开政府信息中对有关概念理解的界限不够清晰,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
3、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力度有待加强。随着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与自己实际利益相关的信息越来越关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全面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和工作制度,增强对信息公开知识的系统性把握,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责任感。
2、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提高各医疗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更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
3、重视网上舆情,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随着网络的普及化,网络信息量不断加大,很多群众已经习惯通过网络发帖来反映情况,报告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随时注意网上舆情,及时与群众沟通、交流,第一时间了解问题,第一时间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正确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卫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