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瑞湖路333号8楼办公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589060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焦点,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8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信息4条、公告公示81条等。围绕群众关心关注事项,以“卫生防治、医疗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医疗保障、健康瑞安行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为切入点,共主动公开信息14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做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准确落实到责任人和经办人。今年以来,公开本地工作动态信息793条,微信公众号“健康瑞安”更新信息575余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要求,明确各项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7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与公众互动较少、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不够通俗易懂、政务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下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丰富政民互动形式,提升政民互动质量;二是不定期召开培训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完成;三是在政策解读方面,积极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