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审计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0楼,电话:0577-65839577,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深化审计领域主动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2023年底,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审慎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按规定及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的意见征集及情况反馈,对上级制定的重大政策文件采取图解、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分别进行了解读;二是深化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关乎人民福祉的大事要事实施审计,依法发布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结果公告;三是推动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等情况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二是严格按照流程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办理上年度结转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度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三是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不断熟悉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

(三)平台建设方面

高效开展平台建设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科要求做好排查问题整改,根据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明细反馈清单,对机构信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审计公开等栏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高效及时的整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的自查自纠,借助公开平台纠错工具及时开展信息发布前的检查校订,纠正公开信息的错字别、链接失效、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开展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实现部门各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健全监督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考核工作,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根据有关制度文件及市政务公开科要求,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期限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2024年,市审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新形势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新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提高相关人员的文字工作能力,及时报备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工作对接顺畅;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