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www.ruian.gov.cn)上公布,联系电话:0577—6585058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我局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具体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监督、目标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分类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我局官网整合到“中国瑞安”门户网后,为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智慧环保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智能化建设,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调整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结合智慧环保建设提升优化了环保信息展现方式;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

三是大幅加强环境监管和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发布规范要求,我局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审批、审核,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大家监督;我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同时我局加大了行政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努力优化“环保领域”营商环境。同时,对相关政策文件及发布配套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1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0

86

行政强制

4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7031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4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亟待改善和解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需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继续充实三是门户网站公开栏设置需继续完善。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智慧环保建设内容,做到二个优化。

一是优化公开重点。按照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审批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优化,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信息,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力助推社会公众监督,以全面信息公开来推动会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提升。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信件收件、流转审阅办理、答复寄件等程序,定期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出台的政策,要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同步出台政策解读,配发简易通俗版本,利于公众理解。完善年报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完善各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