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时代大厦 A幢1216室,电话:0577-65812700,邮箱:raajjbgs@163.com,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牵涉到社会公众应急救援、生活相关或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全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梳理整合“应急管理”、“救灾生产”、“安全生产”等3个应急管理方面重点领域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4条。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执行公开财政预算1件、财政决算1件。“瑞安应急宣教”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45期,阅读量超19.37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加强申请沟通,细化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效能。截至目前,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沟通回复到位。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定专门审核人员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本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2件,现行有效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整合资源,用好已有的公开阵地,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将其作为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的重要手段,促进政民互动。2023年“瑞安应急宣教”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45期。在“天瑞地安”APP设立“安全视界”专题,投放安全生产相关动态信息108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排查以往发布内容,对新发布的信息实行层层审签。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对科室、下属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9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公开重点不够突出;2.更新发布信息内容不丰富、表述不准确等情况也时有发生;3.政务公开形式还需要加强探索,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相对薄弱。

改进措施:1.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程度,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2.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3.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在原A岗基础上增设B岗,力求增强对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