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 组织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小组成员,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组织保障。同时,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加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制度保障情况。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的通知》,要求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发布,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1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2767条,“双微平台”248条;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8起,对所有接到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办理、公开答复,赢得了办事群众的好评;本年度我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均维持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0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7

0

225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0

96

行政强制

13

0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4442084.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6

0

0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2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2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

0

0

0

12

(七)总计

70

6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1

0

0

0

1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业务涵盖国土、林业、海洋、规划等多个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有所增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复杂性提升,办理人员有时会遇到业务不熟悉、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从而影响政务信息公开办理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对各业务的流程架构进行系统性梳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形式严谨规范,确保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