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76号603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58801969;传真:0577-658336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市更新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  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中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人事任免1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3条,公告公示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共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

        1.根据瑞安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动态信息,同时对班子领导、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公告公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进行调整和充实。

        2.加强公开内容监督检查,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3.目前我中心在“瑞安新闻”平台设有瑞安号“城市更新中心”,2023年发布相关信息2条。

        (五)监督保障

        在上级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明确1位领导进行分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主要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工作力度不大。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对此,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