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9年,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相关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微博平台、瑞安新闻平台,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75条(其中门户网站150条、信息公开网站25条)。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1211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抓好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平台、瑞安新闻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提高办事透明度,切实成为服务公众和机关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二)强化督促检查,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要求的同时,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开展,使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