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9年,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相关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微博平台、瑞安新闻平台,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75条(其中门户网站150条、信息公开网站25条)。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12117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抓好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平台、瑞安新闻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提高办事透明度,切实成为服务公众和机关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二)强化督促检查,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要求的同时,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开展,使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