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政办〔2014〕125号)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 起至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瑞安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577—65820375。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局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气象宣传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审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同时,强化责任落实,把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分头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瑞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了《瑞安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三是严格审查,规范公开。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在起草公文时,就要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不公开的说明理由,拟公开的交由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如果属于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属于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保密审查。同时规定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封锁。四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我局对本单位2015年各项工作产生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确定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7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创新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瑞安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气象预报、审批服务、政策法规、气球释放监管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宣教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依托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工作中产生的相关信息。三是在单位设立局务公开栏,方便办事群众现场查询相关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都是在网站上公开,没有另外产生经费使用情况,也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三是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思想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建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气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9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4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单位负责人:庄千宝 审核人:郑贤平 填报人:张天华
联系电话:65820375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