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布2019年度瑞安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www.ruian.gov.cn)上公布,联系电话:0577—65817279。

一、概况

2019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瑞政发〔2008〕11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信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细化职责,完善程序,理顺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把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调查摸底,打通网络。首先,对局内部的电脑进行一次检查与清理,清除病毒与插件,规范上网行为,提高上网和办事效率。其次,对局内部各科室与直属单位的信息内容进行调查登记和分类,有利于信息的公开和保密审查。

三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编制了《瑞安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审查,规范公开。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就要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说明不公开的理由,拟公开的交由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如果属于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照《瑞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规定进行分类,属于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保密审查。

五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瑞政发〔2008〕11号、瑞委办〔2008〕81号、瑞保密委〔2011〕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5

3285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办公室人手有限,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网站更换时期,没有及时开启网站查看,导致两个网站之间的数据没有更新,产生诉讼。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三是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复杂多样,如何标准化,还有待探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信访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建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瑞安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