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0-06-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档案馆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档案馆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阳街道仲容路401号瑞安档案大楼1201室,邮编:325200,电话58906280,传真:589062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瑞安市档案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馆重要议事日程,馆务会议专题研究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馆长负总责,分管副馆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具体档案业务工作和“七五”普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乡镇、机关,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并规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进一步改善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五级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精准无误。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法制观念,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载体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市档案馆政务服务水平,使广大群众能从更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除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以外,市档案馆还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部门相关信息。同时在馆办公楼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机关各科室每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内容上,市档案馆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定期主动公开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二是及时收集跟群众密切相关的现行文件,整理后在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为社会各界提供查阅服务,努力提升档案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及时公布各类政策信息,对行业政策法规及时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2.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对此,市档案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点:一是充实公开内容。界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结合工作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档案动态,关注档案工作;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认识、加强督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瑞安市档案馆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