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政府网站下的“政务公开”之“湖岭镇”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湖岭镇大同村富民路镇公共服务中心(车站西北首);邮编:325213;电话:0577-65486313;传真:0577-65487540)。
1、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2020年,按照《条例》和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运行正常,大力加强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技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方向顺利发展。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同时,优化湖岭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日常机构的功能发挥,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丰富了公开内容。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积极健全《湖岭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湖岭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湖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在我镇政府信息网站上查阅,也可以进行现场查阅。
三是增加了公开形式。除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各类文件、简报、动态等信息、图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还在镇办公楼一楼门厅还设立湖岭镇主要政务活动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和相关信息。同时还积极加强与瑞安日报社、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我镇工作的新动态。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目录指南要求,对已在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通过网站予以公开。据统计,全年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组织结构1条,政策文件类0条;政务动态28条,公告公示2条,行政处罚0条,财政信息2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公众0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4、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众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5、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三是以加强培训为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少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67657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
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丰富,信息发布频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二是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增强信息量和公开效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查阅、通信、网络等服务功能和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