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楼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高楼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325211,电话:0577-58808680,电子邮箱:(xingaolou@163.com)。
一、概述
截至2018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组织建设逐步加强。为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同时,因人事变动,调整了以分管领导组织委员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楼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各工作人员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对全镇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调整和完善各个子栏目的管理,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突出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遵循镇级信息报送制度,按时上传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动态,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信息公开形式逐步丰富。我镇充分利用瑞安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栏等传统的信息公开形式,并加大力度推行“今日高楼”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介质适应当下发展, 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同时针对主体强化各基层站所信息公开力度,针对内容强化在医疗保险、民生实事征集等重点工作中公开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转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使广大群众了解到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全面促进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018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18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75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106条。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公开形式。通过我镇政府网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同时,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有效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并积极探索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因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故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为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群众的要求和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3.各类信息公开量要进一步增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对相关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类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发展动态。3.向实践工作经验成功有效的单位学习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未发生任何因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的泄密情况和其它不当重大影响事件,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18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