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高楼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按照《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政办〔2017〕78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瑞安市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楼人民政府党政办204室联系。(地址:瑞安市高楼镇龙湖村;联系电话:65747043;传真号码:65749665;邮箱:xingaolou@163.com。邮政编码:325211)。

我镇认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和镇情实际,继续在高楼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推进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2

98169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所需所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类信息公开量要进一步增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对相关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着力以下内容加以完善: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类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求经办人员及相关科室提高政府信息规范化公开意识,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发展动态。三是向实践工作经验成功有效的单位学习经验,通过自查、督导,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