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锦湖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瑞安”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湖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瑞湖路158号,电话:0577-65661691,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锦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公开”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等信息,认真修改《锦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3年锦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锦湖街道办事处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本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各个栏目下发布最新信息。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特别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重要论述,务求做到表述规范准确,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

坚持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紧盯“亚运会”以及国庆节等重要敏感节点,加强值班值守,有力维护了信息公开平台安全。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安市锦湖街道、瑞安新闻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街道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做好自查整改,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街道综合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分管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议。2023年锦湖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1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按要求对规章实行集中公开,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程序有序衔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存在被动、滞后”现象等等。

2024年,我街道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统一工作思想。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充分发挥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完善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督促各单位(科室)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档案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