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田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政府网站下的“政府信息公开”之“汀田镇”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汀田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汀田镇镇府路1号综合办,邮编:325206,联系电话:0577—65507038,传真:0577—65505501)。
一、概述
2009年,汀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委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镇综合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日常机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建设。我镇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多次在镇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作了专门部署,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在各类会议上也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大力加强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技能,全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环节、薄弱项目建设得到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方向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根据公开目录与指南的要求,对已在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开。加大力度做好《条例》规定的政府8大类信息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特别是加强了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动态、政策文件、城镇建设、镇企管理、征地拆迁、农村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时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公共查询阅读方便,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据统计,全年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概况信息类1条,政务动态类3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重点工作责任制类7条,计划总结类12条,通知公告类9条,镇企管理类4条,公益事业2条,城乡镇建类1条,政策措施类1条,应急管理类1条,政策文件类1条,应急管理类1条。
2009年1月—12月份止,我镇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述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新事物,首先还没有被普遍接受和知晓,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社会整体了解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我镇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将进一步收集和梳理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录入更新,方便上级领导检查和广大群众查阅。三是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范围,整合资源,公开更多的服务类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做密信息保密工作。
四、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末统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4 |
其中:1.网站公开数 | 条 | 44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②信息不存在 | 条 | 0 |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条 | 0 |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 元 | 0 |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 件 | 0 |
三、各类申诉总数 | 件 | 0 |
其中:1.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