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田街道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政府网站下的“政府信息公开”之“汀田街道”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汀田街道镇府路1号党政办,邮编:325206,联系电话:0577—65507038,传真:0577—65505501)。  

一、概述  

2012年,汀田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以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街道综合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日常机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建设。我街道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多次在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作了专门部署,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我街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在各类会议上也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大力加强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技能,全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环节、薄弱项目建设得到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方向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根据公开目录与指南的要求,对已在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开。加大力度做好《条例》规定的政府8大类信息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特别是加强了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动态、政策文件、城镇建设、镇企管理、征地拆迁、农村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时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公共查询阅读方便,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据统计,全年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工作信息类2条,政务动态类52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土地管理类1条,城乡建设类1条,计划总结类7条,政策措施类1条。  

2012年1月—12月份止,我街道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述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新事物,首先还没有被普遍接受和知晓,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社会整体了解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我街道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将进一步收集和梳理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录入更新,方便上级领导检查和广大群众查阅。三是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范围,整合资源,公开更多的服务类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做密信息保密工作。  

四、附表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7

   其中:网上公开数

67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0

(2)“涉及商业秘密”数

0

(3)“涉及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内部管理信息”数

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它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