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瑞安市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财税大楼17楼办公室,电话:0577-65827780,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瑞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本级预决算报告、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公开涉及公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大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

2023年,我局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按照信息公开分类,共发布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告公示、国资管理、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110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

2023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18件、网络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全年处理行政诉讼1例,结果维持,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本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行有效11件。

(四)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依据相关建设要求,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调整优化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

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重点工作安排,配合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按要求做到及时公开、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有序推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是政务公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监督,持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坚持政策解读形式创新,运用图片、视频等方式提升政策内容的可读性。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