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平阳坑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8906009,地址:瑞安市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阳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瑞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群众热点和全镇重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认真修改《平阳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4年平阳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阳坑镇人民政府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对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等全方位公开,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平阳坑镇严格按照《条例》,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严格执行三级审查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

(四)平台建设

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阳坑镇人民政府、瑞安新闻号、公示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优化栏目设置以提高时效性和权威性,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信息,不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体系化,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网站,逐步提升我镇信息平台建设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根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信息指挥室为主要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情况。

二是建立规范流程。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目录设置合理,网上发布完整准确,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各类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三是接受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投诉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投诉问题,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度我镇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效率还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解读形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信息公布便民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还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业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依法公开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联动协调,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按分工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初稿,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努力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做好栏目更新维护工作,继续做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载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