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莘塍街道新湖春晓玉澜苑23幢8-11楼,电话:65810531,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惠民便民”的理念,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打造“阳光执法”新形象。

(一)主动公开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综合执法领域的核心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致力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城市治理与社会发展注入“透明”力量 。

1. 决策公开

重大决策公开1件。

2. 管理公开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23件。

3. 服务公开

行政许可3433件、公开服务事项58项。

4. 结果公开

重大决策意见反馈1件。

5. 执行公开

财政预算1件、财政决算1件。

(二)依申请公开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严谨规范、积极高效地处理每一份申请,全力满足公众对综合执法领域信息的知情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具“温度”与“深度”。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信息管理机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致力于打造一套规范、严谨、高效的信息管理体系。通过不断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全流程,确保综合执法领域的各类信息精准、及时地传递给公众,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筑牢根基,助力城市治理在透明、有序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四)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把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信息的发布和管理。二是整合资源,强化媒体宣传,积极对接本地融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品牌创建活动,及时传播政务信息、便民措施、政策导向。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监督保障贯穿政务公开全流程,通过完善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构建起严密的监督网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打造阳光、透明、高效的综合执法形象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本单位政务公开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再信息公开内容精准性、公开渠道协同性、监督反馈机制闭环性有待提升。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持续强化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公开渠道整合协同,完善监督反馈闭环管理,构建全面、精准、高效的政务公开体系,让综合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营造更加和谐、透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