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联系(地址:瑞安市罗阳大道1180号16楼,电话:0577-65810700,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等。我中心2021年未有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情况。

2.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2条,2021年市新青少年活动中心装修工程任务落实情况》等项目建设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我中心认真重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首页发布《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阐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内容,并详细写明现场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申请方式及申请提出要求、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收费情形等。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我中心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人事调整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我中心依托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窗口,设置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及时公布和更新工作动态。

2.公开方式多样化。目前我中心在“瑞安新闻”平台设有瑞安号“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已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监督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工作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需进一步加强。

下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系统观念谋划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监管,做到各类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历年信息的归集整理。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审查机制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意识,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