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宗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6

 

市民宗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项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门户网(http://www.ru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安阳大厦9楼民宗局办公室。电话:65812780;传真:65815900;电子邮箱:ramzzjj@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3年底,本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要求,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注重《条例》宣传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重点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向各科室分发《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民宗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民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按规定做好年度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瑞安市民宗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4条。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ian.gov.cn)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长效机制建设有待继续完善。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二是逐步规范,健全公开机制。继续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各项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也不能因公开而泄漏国家秘密。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保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手段,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高效、有序地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信息数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瑞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

2013年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其中:网上公开数

72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信息”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数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2)“涉及商业秘密”数


(3)“涉及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内部管理信息”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它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