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执法被车撞伤 |
| 肇事者被行政拘留7天 |
| 发表时间: 2009-07-03 10: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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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晓锋)塘下联合执法中心一工作人员在海阳工业区依法执行公务时,被一辆越野车撞伤。昨天,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肇事者杨某某被行政拘留7天。
据公安机关调查,6月26日上午10时许,塘下镇联合执法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塘下镇海阳工业区青岙山头,拆除违章建筑时,违章户杨某某驾驶黑色现代越野车在其违章建筑门口,故意撞伤执法中心工作人员颜某某后腰部、何某某左侧屁股等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杨某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了解,经诊断,颜某某腰部软组织挫伤,现仍在住院治疗。
事发后,塘下交警中队及时赴现场调查取证,随后,案件移交到鲍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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