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违规经营食品药品店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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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09-10-27 08:4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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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项颖)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伟光接听《阳光行动·局长在线》时,一位市民通过网络留言的方式反映我市部分食品药品店存在经营不规范行为。
10月23日上午,市药监局联合工商局检查了我市部分食品药品店,查处了2家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店铺。
市区公园路一家名为无糖食品店——粗粮之家的商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原本被批准经营保健品和点心的店铺内存有药品,检查人员在一橱窗内看到了药准字的祛腐生肌膏和消肿止痛膏各2盒,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即依法查扣了该4盒药品。另外,该店货架上摆着自制的荞麦饼干和中药饮片,上面既无生产日期,也无保质期,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撤柜。
对于市民举报的新兴街一存在卖假药嫌疑的商店,经执法人员检查,该店属无证照经营,被责令立即关门停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沈安刚说,保健食品店超范围经营,没有经过许可,擅自经营药品,属违法行为。市民在购买保健品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药品和非药品的区分。
阳光行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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