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部队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的通知 |
| 瑞委发〔2007〕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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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湖岭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部队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根据浙政发〔2006〕79号和瑞政发〔2007〕92号文件精神,经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007年度部队转业士官安置任务下达给你们,望认真做好落实。
各有关镇、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完成部队转业士官安置任务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军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做好接收落实工作,确保我市转业安置任务如期完成。各接收单位在落实工作中要积极组织部队转业士官参加上岗培训、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部队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分配表
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19日
附件
2007年度部队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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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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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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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单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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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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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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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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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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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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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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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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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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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监察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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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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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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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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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塘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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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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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镇安全监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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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林业局)
湖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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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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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岭镇林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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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士官 转业 安置任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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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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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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