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叶莘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瑞政干〔2008〕1号 |
| 发表时间: 2008-05-07 16: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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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叶莘同志任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叶莘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办事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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