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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降耗攻坚行动小组的通知
瑞政办〔2010〕84号
发表时间: 2010-06-09 15:33:37 来源: [打印] [关闭]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针对目前我市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强势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我市“十一五”期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硬性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瑞安市节能降耗攻坚行动小组。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节能数据分析组

主要是每月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分析、综合研判,动态掌握全市能耗情况,对能耗相关数据提前作出预测,提交分析报告。

  长:苏正旺(市统计局)

副组长:张明华(市经贸局)

  员:郑明放(市统计局)、孙朝阳(市统计局)、陈晓剑(市供电局)、蔡国坚(市经贸局)、张锋(市统计局)。

二、工业节能指导组

主要是每月对年耗能500吨以上(含500吨)标煤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指导,规范企业能源统计,督促企业成立节能领导小组、落实节能经费、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按区域分设四个小组。

(一)指导一组。

  长:朱瑞宇(市统计局)

  员:陈顺胜(市统计调查队)、杨勇(市统计调查队)、李永伟(市能源监察大队)。

负责片区:塘下镇。

(二)指导二组。

  长:郑福贤(市供电局)

  员:娄瑞童(市供电局)、蔡国坚(市经贸局)、朱海兵(市能源监察大队)。

负责片区:莘塍镇、汀田镇。

(三)指导三组。

  长:张明华(市经贸局)

  员:蒋宁民(市经贸局)、陈静(市能源监察大队)。

负责片区:安阳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飞云镇、仙降镇、马屿镇。

(四)指导四组。

  长:卢文忠(市二轻联社)

  员:诸葛俊(市经贸局)、杨书敏(市二轻联社)、吴浩(市能源监察大队)。

负责片区:潘岱街道、陶山镇、碧山镇、桐浦乡、林溪乡、潮基乡。

三、商贸节能指导组

主要是每月对年耗电100万度以上(含100万度)的商贸企业进行节能指导,规范企业能源统计,督促企业成立节能领导小组、落实节能经费、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规范化整治,查处、规范煤炭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企业用能环境。

  长:涂克华(市经贸局)

  员:张国钦(市经贸局)、薛海明(市工商局)、余建军(市国税局)、池仁川(市地税局)、木金凤(市能源监察大队)、阮张(市能源监察大队)。

四、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组

主要是每月对公共机构节能状况进行动态掌握,加强管理,督促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岗位培训、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对年耗电100万度以上(含100万度)的医院、学校进行节能指导,规范能源统计,督促成立节能领导小组、落实节能经费、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

  长:李敬培(市机关事务局)

  员:黄小玲(市机关事务局)、周贤国(市卫生局)、卢爱国(市教育局)、黄雪莱(市能源监察大队)。

五、乡镇(街道)节能指导组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节能指导组,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乡镇(街道)相应基层站所相关人员组成,并将节能指导组名单于2010531日前书面上报市节能降耗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联系电话:66607871)。乡镇(街道)节能指导组主要是每月动态掌握所辖区域内用能企业的能耗状况,规范企业能耗统计行为,督促年耗能500吨以下标煤的规上企业落实节能措施,对单位能耗不降反新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规模以下耗电大户进行严格规范管理(耗电大户的名单由市节能办提供)。

各节能降耗攻坚行动小组务必迅速行动,制订具体行动方案,有效开展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要每月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节能降耗工作,确保今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人事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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