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傅国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瑞政干〔2008〕12号 |
| 发表时间: 2008-11-19 10:31:00 |
来源: |
[打印] [关闭] |
|
|
市人民政府决定:
傅国仲同志兼任瑞安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萍同志任瑞安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瑞安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朝阳同志任瑞安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办事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