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0- 04- 16 17: 29: 0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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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概述   
      今年,我局始终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   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遵照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规范运行,依托信息化手段,严密组织实施,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截止到   09年底,我局已经按照信息公开内容规范要求,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方方面面的政府信息442条。其中,通知公告方面436条,主要包括周计划检修停电安排、日停电公告以及临时变更的停电公告、有序用电通知等内容;09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答复6条,主要包括《关于要求修建莘塍大道路灯的建议》、《周湖村A号地块和三角地高压电线路移位的建议》等内容。   
      截止到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厂务公开,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职能科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处提供的统一格式,并对照温州电力局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职能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瑞安市供电局员工保密守则》,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各科室对拟公开信息,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批表,发布内容需经本科室负责人确认,再由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专人负责发布。同时规定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封锁,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导下,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还有些问题需要下步完善,主要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供电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供电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把供电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一个便民、利民的平台,一个展示电力风貌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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