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经济合作社安置留地(A-17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简本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经济合作社安置留地(A-17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7963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项目东侧为双岙村现有民宅和空地(规划文昌路);南侧为瑞枫公路;西侧临村内小河,过河为民宅、谢氏宗祠、娘娘宫;北侧为村内小河、民宅。 建设内容:新建住宅、商业及配套总建筑面积72660m2,其中商业餐饮面积3700.52m2,总用地面积27947m2。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建设单位: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经济合作社 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飞云江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温瑞塘河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1#、3#、4#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2#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三、污染源汇总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四、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商业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化粪池处理后按三级标准纳入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飞云江。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过处理后CO、NO2、NMHC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790mg/m3、0.0189mg/m3和0.0149mg/m3,占标率分别为7.90%、7.89%和0.75%,对小区及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影响。住户厨房设置油烟机,通过专用井道往屋顶排放,一般厨房油烟在经过油烟净化器的有效净化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商业餐饮厨房需设置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其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应大于85%,油烟经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6#楼楼顶(26层)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水泵房和通风机房等置于地下室,并采用双厚墙并做隔声吸声处理,隔声量可达20dB,地下室设备产生的噪声经上述处理和距离的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地下车库出入口透明隔声玻璃罩,对项目区内居民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餐饮废物堆放点应加盖密封,及时清运;餐饮隔油池分离出的废油,需委托持有环保部门许可证的专人或企业回收利用。只要落实以上措施后,该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营运期 ①项目废水按三级标准纳入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飞云江。 ②居民厨房烹饪油烟采用家用油烟机处理后经专门排烟竖井引至各楼楼顶排放;地下室设置通风机房和废气排放井道,机动车废气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地面排放。地下室备用发电机房尾气经专门通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厨房油烟废气采用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专用烟道引至6#楼屋顶高架排放,其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应大于85%。该专用管道不能与其它通风管道共用,油烟净化装置及烟道需定期清理油污。项目应委托专业单位设计除异味净化设施。 ③建议选用低噪声型的水泵、风机。水泵及风机均布设在地下室,需采取一定的隔振和消声措施,各设独立隔间,采用双层墙体及天花板并填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停车库管理,车辆进出停车严格禁鸣喇叭,规范车辆进出车库的时间。在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上方设置玻璃隔声罩。空调室外机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配电房设置于独立隔间内,采用隔声墙并做隔声吸声处理。 ④设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点(非露天),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可降解垃圾袋。对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应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袋装垃圾的收集。选择合适的垃圾临时堆放点,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及渗漏水污染。餐饮废物堆放点应加盖密封,及时清运;餐饮隔油池分离出的废油,需委托持有环保部门许可证的专人或企业回收利用。 六、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只排放生活污水,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该项目的技术和装备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的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经济合作社安置留地(A-17地块)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有利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有利于污染物减排。商业、餐饮项目入驻本小区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另作环评,本环评仅做简要分析。该项目在将来的建设及使用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以及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因此,在进一步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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