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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岭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政府网站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之“湖岭镇”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湖岭镇邮电路8号;邮编:325213;电话:0577-65498303;传真:0577-65487540)。 一、概述 2011年,由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湖岭片区撤销湖岭镇、芳庄乡、金川乡、林溪乡、潮基乡、鹿木乡、永安乡、桂峰乡,合并设立新湖岭镇。湖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流动大、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以湖岭镇常务副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快速整合原“七乡一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湖岭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日常机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以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多次在镇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作了专门部署,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在各类会议上也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大力加强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技能,全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环节、薄弱项目建设得到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方向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根据公开目录与指南的要求,对已在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开。加大力度做好《条例》规定的政府8大类信息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特别是加强了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动态、政策文件、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农村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时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公共查询阅读方便,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据统计,全年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信息类1条;政策文件类14条,决策信息类1条,工作信息类39条,民生事项类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众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业务培训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收集和梳理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录入更新,方便上级领导检查和广大群众查阅。三是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范围,整合资源,公开更多的服务类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对网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七、附表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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