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瑞安市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瑞安市塘下镇陈宅工业区
建设单位
瑞安市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厂房
环评单位
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村,现状厂房空置、不存在生产内容。由于生产需求,拟将生产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从事日用品(礼品纸盒类)加工销售。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m2;扩建后,厂房总建筑面积3443m2(其中:原有厂权建筑面积约1020.61m2,其余为临时建设面积)。
公众参与情况
2015年2月4日在瑞安市环保局网站刊登《瑞安市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采用生态化粪池处理,生态化粪池的体积应不小于10m3,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排至当地镇排污管网。
②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做好高噪声车间的密闭性,并做好生产车间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③固废:边角料集中后外售利用,厂区内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非露天)来集中堆放不可回用、外售的固体废弃物和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随地丢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59886551、65850591 传真 : 0577-59886551电子邮件 ::Rahbspk@163.com地址:瑞安市塘下镇环镇北路102号公共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人 :林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