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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市安监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时代大厦A幢12楼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911806;传真:0577-65911807)。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安全生产监管特点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领导有力、信息公开到位、监督机制健全、群众比较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了安全生产监管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窗口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原则,制定印发了《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等,在瑞安市安全生产网建立了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处理时限及监督方式和程序作出细致的规定和说明,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6条。其中:①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271条;②本部门(单位)网站公开535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主动信息公开主要采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形式,配合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2014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在公众中进行更广泛地宣传。 2、对于制定的一系列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不断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知情权的一个有效途径,不仅可以使公众了解、参与、配合政府的工作,同时也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保证其在法治范围内高效运作,为民谋利。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热点、难点,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我局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宽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全面促进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2.规范公开行为,健全公开机制。继续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也不能因公开而泄露国家秘密。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 盖章): 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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